 简洁性是现代公务活动求实、求简、求快的一种反映。随着信息化社会对信息传递效率要求的提高,公文的简洁、精炼成了现代公文发展的必然趋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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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行文删繁就简。现在有些文件的开头不是开门见山,直入主题。有的认为机关公文不能太具体、太实际,不然就会缺乏普遍指导意义,因而起草公文时,总是追求原则化、理性化的东西。表面上看,这样的材料立意很高,理论性很强,但实际上却很“虚弱”,内容多是大话、空话、套话,这样的文字材料写得再多再好,也只是应景文章、表面文章,对工作起不到有效的指导作用。这是一种不好的文风,应删繁就简,真正体现出公文实效性。机关公文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,要言之有物,不讲废话。而有些机关公文是要务“虚”的,但必须有的放矢,避免泛泛而谈,空话连篇,要做到言简意赅,保持准确、鲜明、生动的文风,反对空洞无物、似是而非的空话、假话和废话。同时,由于公文主旨和观点的需要及文种的不同要求,材料应详略得当,否则会让人感到内容宽泛,不得要领。总之,公文的实用性要求公文语体要讲求效率,正如刘勰在《文心雕龙·议对》中说:“文以辨洁为能,不以繁缛为巧;事以明核为美,不以深隐为奇,此纲领之大要也。” 3 L/ c* @ {& z$ N, s
- G" k1 ?% H: E Y" q# B+ t (二)语言简短精练。文件内容一定要一针见血,开门见山,使人一目了然,不要绕圈子;主题要集中、突出,不要面面俱到,包罗万象,不能什么问题都要在一个公文中解决,最好是一事一文,切忌意义重复和交叉;同类观点和内容要集中写到一处,语言要平易、朴实、简洁,要讲究语法修辞,讲究文法,文字要准确、精练。公文是实用性极强的文体,为了直接说明情况、提出要求,便于受文者理解和办理。这就要求在公文中常采用陈述句和祈使句,因为这两种句式能增强语言的表意功能,并且使人一看就明白,做到了文字简洁明白,干净利落。同时,要力争做到用尽量少的语言表达尽量多的内容。撰写公文,要力戒过多使用长句。 ! @, C4 s0 I! R. N* n1 `4 }( K% 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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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用好专用语言。公文专用语一般都有特定的含义,在长期写作实践中形成了言简而意丰的特点。能起到简练作用的公用专用语汇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。一是开头用语:兹、据、经等。二是称谓用语:本、贵、该等。三是表态用语:同意、照办、即办、当即执行、坚决贯彻等。四是引叙用语:闻、悉等。五是谦敬用语:承蒙、不胜等。六是总结用语:总之、综上所述、对此、为此等。七是希望用语:希、请等。八是结束用语:此、特此、望、盼等。以上表述,词简意准,便于理解。 4 _6 o: Q; h- I. q5 i' w/ [ H' m/ G
. X0 t. K) X/ @, n0 E% Q6 { (四)恰当运用古语。大量的古语精华正合乎公文语言简洁凝练、表意确切的要求。如《论语》中的“温故知新”“见贤思齐”“不耻下问”,《孟子》中的“天时”“地利”“人和”“苦其心志”“浩然之气”,魏征《谏太宗十思书》中的“居安思危”等,诸如此类不胜枚举。如果把这些古词语恰当运用到公文中,不仅使文章表达精练,而且还增加了文章的文化底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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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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